1.

银鼎山匮乏,又必不可少。直到很晚才建起一个小型动物园。一笼猴子,几只孔雀。有时还用鸽子,甚至鸡,放进里面滥竽充数。

那时我常和一个喜欢唱歌的少女一起,去看那些郁闷的动物。

我记得她右手有烫伤的疤痕。

后来是一个热爱跳舞的少女。瘦削,腼腆,当她凝望你,幽深的目光让你深陷。

有时我们在仿古建筑大门门洞里接吻,天气炎热,夏天无休无止。

后来我反复梦见那个地方。梦见快要倾颓的八角楼木质扶手,朽烂的地板踩上去吱吱作响、蛇形环绕的水泥路,夜里发出微弱的银光,将我们引向山腰的石桥……

直到现在,这一切依然存在,触手可及,却像在梦里。

其实我们丧失的并非记忆,而是对过去的眷恋。

不能回到过去,感觉不够幸福,我们一次次丧失最初的乐园。

2.

每个地方有一个地址。

那些隐秘的地方只提供对个体有效的讯息,谈不上意义,一种通感、一种气息、一个形象……

我记得那个在后街集市上卖出一对信鸽的中年男子。瘦削、健谈,充满自信。后来我偷偷跑到他在某个阁楼上搭建的鸽舍,幻想它们全是我的。有段时间,我疯狂迷恋豢养鸽子,它们给我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满足我的占有欲。突然有一天,这种迷恋消失了,我丧失了目标,再次无所事事。

我记得有一年雪后初晴、空荡荡的县委大院。那大概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在那里,我看见一行纤细的鸟类足印在雪地上,通往一棵湿漉漉的黑树,我不知那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偷窥过北门自来水厂封闭的蓄水池,暗黑寂静,巨大无比(幼年视角),波动的水纹让人恐惧。在我看来,那大概是一个比南北极更遥远的地方。

我曾经对川剧团帷幕重重的后台充满好奇,终于有机会去后面转了一圈,发现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机关重重、人人身怀绝技。神话破灭了,从此我不再认为川剧演员是神秘的魔法操纵者。

武装部家属院有一排房子,我记得里面有罗马式的拱廊(可能是我的错觉),类似的连廊防疫站家属院也有。我认为比我们公安局家属院看上去洋气,一度非常羡慕。

有个朋友父亲是理发师,家里全是收来的垃圾,他常常从中找到古怪有趣的玩意儿,塑料手枪、半导体收音机、五颜六色的弹珠、尚未拆封的避孕套……一个让我震惊的新世界。

武警中队士兵在夏天中午集体午睡,步枪在枪架上排列成行的整肃让我惊叹。更早的时候,他们在郊区还有农田、水牛以及形形色色的生产工具。后来他们另辟一室栽培平菇,改善伙食。再后来,那间房子租给一个外地口音“武警老中医”,包治性病。

北门外电机厂某车间外的垃圾场,大概是世界上最危险刺激的地方,总让人肾上腺素急升,我们经常潜入其中捡拾修剪整齐、边缘锋利的铁片,并发明出各种危险玩法。

夏日黄昏的磬滩,满载河沙的运输车,一个湿漉漉的少女坐我腿上扎马尾,外面花香馥郁,我希望时间永远停止在那一刻……

3.

我还经常梦见老家80年代建的那栋家属楼。

我家住七楼,每层3家住户,每家正好3个男孩。一家姓鲍,另一家姓甘。建筑内部结构极似塔楼,楼梯呈螺旋状,因为逼仄,光线昏暗。

我反复梦见我和老二、还有外婆共用的那个房间,一片漆黑,月光从窗户进来,照亮一张老旧的书桌。每个房间的门大大敞开,空无一人,让我感到恐惧。

后来我们搬到临街的另一套家属楼,3楼,窗户外就是闹哄哄的市声。那时老大在重庆,老二当兵去了石渠,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和秘密。同时到来的还有一整面墙的书架、谈文学的朋友以及那些鲜蹦活跳的少女。

早上打开窗户,街上匆匆而过的学生像水流一样汇集。我知道右边过来的前往二中,左边的则属一中。两所中学我都上过,读一中的时候,我觉得二中的女学生很乖,改读二中后,又觉得一中的女孩更吸引人。

这种遗憾伴随我度过了整个中学时代。

有时还会梦见我在乡镇派出所短暂住过几个月的房间。房间角落有个土制灶台,相当碍眼,于是我毫不迟疑将房子按当时的美学标准布置了一番。

我用一块布分割了主要活动空间和灶台,并在上面贴满文学大师的黑白照,有斗鸡眼的萨特、叼雪茄的海明威,还有阿兰?罗布格里耶、加缪、加西亚?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纳博科夫……在寒冷彻骨的乡村冬夜,我用他们取暖。

好在那个房间迅速热烈起来。

那些粗野的乡下同学喜欢我,在我卧床不起的早上带给我热腾腾的包子和稀饭,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在我温暖的房间逃避一个枯燥的有代数课的上午。

然后有个唐姓女孩一头栽入这个房间,老练将我领入性的伊甸园……

她套头毛衣下饱满的身体和干涩起皮的嘴唇,让我那臭名昭著的表哥闻风而来。在一次居心叵测的深夜茶话会之后,他企图在不开灯的情况下冒充我……而那女孩在黑暗中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我正打算沿着墙根溜出门外),手法娴熟,如能黑夜视物。

4.

那栋职工宿舍在银鼎山山腰上,一墙之隔就是通往公园的水泥路。

有一天,住在那栋房子里的甘二娃给我讲了一件事。

那天气很热,睡午觉的时候,他将凉席铺在公共厨房通往房子与堡坎后面的过道上。穿堂风过,甚是惬意,很快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他感觉有人从脑袋那一头——房子与山体之间形成的一条常年不见阳光、也很少有人涉足的甬道那边走了过来。那人蹑手蹑脚走到他旁边,半蹲下来,伸手在他眼睛上拂了一下。

他猛一睁眼,听见那人原路跑回,马上起身追过去。他看见那条长达三四十米的过道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除非那“人”飞上约二十来米的堡坎。

那以后,我们玩闹的时候,再也不敢钻进那个地方。

另一次,我独自去那栋山腰上的房子找人。

一个下午,一楼房间全部关门闭户,鬼影都没一个。我于是上了二楼,那一层全是办公室,政工科、资料室之类的,也没人。整栋房子悄然无声,我每个房间都推了一下,大部分锁上了。

终于推开一扇门,我看见一张办公桌、一把藤椅,墙角的书柜,墙上的毛主席肖像——记得是他年轻时戴帽子那张:瘦削、头微、嘴角有一丝笑容。所有东西井井有条,房间里有股樟脑丸和书籍混杂的味道。

太安静了,我突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好像某个人从某个角落盯着我,急忙转身跑下二楼。

三十多年过去了,那栋房子还是我噩梦的材料。

5.

有段时间,我们迷恋去舞厅消磨时间。

我的发型参照主要来自墙上张贴的港台明星海报,理发师叫孟中,据说在广州学艺多年。那时候,对他们这一行而言,广州就像巴黎一样让人信服。洗剪吹完毕,他会用很多定型发胶对准我们一阵狂喷,搞得我们浑身上下香气四溢。每做完一个发型,他照例猛拍一下你的肩膀,自我肯定:太棒了!完美!。我喜欢他的骄傲和放纵。

我更愿意挑成熟女性当舞伴,她们更有挑战性。她们因紧张而汗津津的手,同样汗津津化了淡妆的脸混合而来的荷尔蒙气息让人沉醉。黑暗中,她们若有所思打量你,抓紧你,探寻你,充满挑逗性。

少女因骄傲而肢体僵硬,总让你有种扛着梯子在黑暗中穿行、像个木匠的错觉。

舞厅提供一种荒诞感,你发现平时县城里那些有头有脸的老家伙,一个不漏全来了,为了和心仪的女性跳上一曲,他们鱼鹰般充满耐心。

与我们相反,他们专挑少女下手,小心翼翼陪笑脸,开着不熟练、略猥琐的玩笑。稍不留神,易怒的少女就甩手而去,他们只好讪笑,像一道阴影徐徐退回墙角黑压压的人群,又像门缝收敛的余光。

不过那时候猎艳不是我们进舞厅的主要原因,大多因为无聊。对夜生活匮乏的县城而言,舞厅是一个主要的社交场所。如果恰好有固定女伴,有时我们会中途离开,从舞厅(特指县川剧团因创收而开辟的舞厅)旁边那条水泥路,经灯光球场、印刷厂,往山上公园而去。

6.

我站在船头,兴致勃勃看一泓碧水,前方白塔倒映水中。

眼前的景象让我心旷神怡,不肯下船,以致开船的师傅在湖上一连绕了好几圈。

那时我妈上班的乡公所就在岸上,一栋木石混合的古老建筑。二楼走廊尽头开了一扇窗户,外面有光秃秃的树。

那好像是黄昏时分,乡公所门前的坝子上聚集了很多人,他们呼喊,挥手,可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晚餐时间到了,农户炊烟缭绕,一派烟火气息。

很多年,我给我妈提起这个场景,但我妈认为这不该是我的记忆,因为她印象中我不曾随她去过那个地方,就算有过这样的场面,那男孩也应该是我家老大。

这一度让我困惑,难道我是透过东瓜哥的眼睛目睹了上述一切?

可后面还有一些零星印象又怎么解释:夜间分岔河道上的小船,我躺在里面,听桨声欸乃,水面蛙声一片,花香阵阵;天亮前有人从牛棚干草堆里用木棍叉出一条蠢蠢欲动的乌梢蛇;清晨薄雾中农夫点燃旱烟呛鼻的气息……

这些都是我浪漫主义倾向的源头,可他们的否认让我至今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7.

小学四五年级,我在县城图书馆读了大量神话、传说及科幻小说。

印象最深的是一本科幻小说集《飞向人马座》,里面男女主人公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共同从事神圣的科研事业,成了一对恋人。他们这种纯洁的关系让我心生羡慕,以致我将周围认识的女生挨个对照了一番,结果相当沮丧,我发现她们没一个具有女主人公的潜质。

科幻小说带给我的影响,一度让我热衷收集植物、昆虫及化石标本(主要时代外面捡来的莫名其妙的石头),可惜我们并没有纳博科夫家族那样的贵族传统,没有学养丰富自然科学方面的家庭教师。很快,我的兴趣就转向了琼瑶的言情小说。

因为言情小说,我刚上初中就被我的语文老师、甘姓班主任视为异类。晚自习时,高我一级的李小红在还我《雁儿在林梢》(还是《星河灿烂》?)的时候,被他当场拿获,当众给了我一巴掌。前两年我回老家,我们还邂逅于烧烤摊,他似乎已经退休了,精力依然充沛,端着一碗酒,猛力拍打我的肩膀:以前是老师,现在是兄长,来,干了——迅速把我喝醉了。

那时外界盛传他语文教学相当出色,我认为评价太过随意了。就我的记忆而言,其实相当糟糕,他最擅长的是用蹩脚普通话声情并茂朗诵课文(他开足马力忘我朗诵的表情依然充斥我的脑海,让人窒息),投入程度能将口水喷你满头满脸而浑然不觉。他更适合教政治,因为他朗诵毛主席诗词的时候确实有一种革命浪漫主义及革命家大无畏精神的混合品质,音质音量足以让整个教室发抖。

8.

夏日黄昏对我是一个幻象,永恒的象征主义丛林。

少女穿着她素净的碎花连衣裙,让我在巷口等她。从那里,几分钟后我们就可以去到公园所在的小山上。我们在烈士陵园的空地上平复激动的情绪,一起辨认上面清晰的烈士名字(烈士墓修建的年头并不长),而后继续往前,进入一片稀疏的树林。我几乎忘了那时我们聊天的内容,因为大多数时候我都为一种柔情蜜意所控制,那大概就是爱情。与如今猥琐的中年想象不同,其实那个时候对肉欲的热情并不强烈,你愿意在一种小清新的男女关系中,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享受少女的骄纵、醋意和嗔怒。因为这一系列的情绪本身就充满乐趣,它们分门别类,像股股甘泉流入你对爱情最初的想象,并丝毫不让你失望。

当然我们很快就变成了老油子,随着时日增长,对爱的渴求导致越来越强烈和深入的动作,经过前一阶段单纯的肢体接触,现在你必须表明你身为男性的强悍和鲁莽,否则这年轻的情爱游戏难以为继。

另一个夏日黄昏,我和另一个“波霸”少女在林子里长久拥吻,夜色迟迟不肯降临,趁着从密吻的水下浮出换气之时,我们齐齐转头眺望山下的县城。雾霭里若隐若现的城市轮廓让人惆怅。我们发誓要永远在一起——誓言尚未消失,我看见她微微外凸的下颚,隐隐对“永远在一起”略感遗憾。她发红的面孔、凌乱的发丝,夕阳下慵倦的表情(过早呈现的女人味)让我惊喜。带着罪疚之感,我转而给了她更热烈的拥抱。

9.

我的文学课起点比较低,儿童时代读了大量低幼和主流地方神话传说,与那些打小读《红楼梦》和托尔斯泰家有家学底子的完全不能比。记得第一次看见《天方夜谭》,是在陈小柯家书柜上。那时他家刚从西藏迁回内地,我们刚认识没几天。《静静的顿河》其中一册,则是楼上有个单身汉搬家留下的,我随手翻翻,发现风景描写挺吸引人,绵密细致,和五四那帮国产文学青年不大一样。

真正开始大量阅读,可能是初中毕业那个暑假,因为实在无聊,又刚接触现代派,我突然开始大跃进,读了几乎所有能到手的贾平凹、张贤亮及当时刚冒头的大量先锋派作家,苏童余华格非马原孙甘露,我对王朔几乎不感兴趣,认为他文学性不够。欧美小说主要是魔幻现实主义,最喜欢还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阿斯图里亚斯、卡彭铁尔等在我看来过于乡土,翻几页就放弃了。比较遗憾的是我当时错过了略萨和他的小说。可能是性格所致,我喜欢比较有挑战性的文学作品,像《追忆逝水年华》、《尤利西斯》(现在看来其实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大路货)以及伍尔夫的短篇小说合集。奇怪的是我对残雪又完全无感。最大的发现来自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傻子班吉那些碎片残存的意识完全将我打动了,大段大段未加标点的段落对我的阅读不构成任何威胁。紧接而来的是新小说派,阅读阿兰?罗布格里耶虚构的传记《镜中人》对我是个特别奇异的体验,我几乎花了20年时间渴望写出那样的文体,最终发现完全不可能。另一个我渴望写得和他一样酷的是卡夫卡,当然同样徒劳。作为补偿,我后来在成都当枪手的一年时间内,从另一个作家克劳德?西蒙那里抄袭和改装了大量性描写段落用于畅销书内容的填充,那种快感简直就像我是西蒙本人。

那时我已经开始尝试写诗,这个起点就很高了。每个中国人骨子里都有唐诗宋词的储量,多少而已,提笔就是诗人。所以刚开始写时我觉得一点不难,难的是怎样变换成现代语境。我一点看不起那些深沉的抒情诗人,我不觉得他们的痛苦是真的,像巴普洛夫的狗一样,只要写诗,他们的条件反射就是一本正经,像旋转的陀螺一样忧国忧民,孤独,痛苦,掉眼睛水。所以当我发现柏桦写出“而鲁迅也可能是林语堂”这样的诗句时,我觉得他才是真正的大师。第三代诗人中太多诗人过于直观、幽默过火、才气太盛,反而减弱了诗歌的感染力。我写诗根本不是为了抒情,而是需要一种始终新鲜的表达方式,或与众不同打量外部世界的角度。就像抽烟,喜欢尝试不同的口味。到了后来,我阅读的诗人名单不断删减,剩下的已然不多。我对前卫的诗歌观念丝毫没有兴趣,尤其有向白莲教发展趋势的非非,“天上下大雨”笔误成“天上下大鱼”对他们而言居然是某种神秘的诗歌革新,无论怎样都有点走火入魔。

10.

我已经不太记得余老鸹是怎样和我们走到一起的。他年纪比我们大好几岁,又是县城官二代,有一份不错的职业,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喜读古书,善书法,对《易经》也颇有研究,县城文学圈子里颇有文名,但由于那段时间不幸闯入了我们新诗圈子,他写不来,遭到鄙视,相当不服气。不过我们还是经常在一起玩,彼此推荐值得一看的好书。有次他在我家看上一本贾平凹的短篇小说集,我不肯借给他,趁我不备,抢了就跑。我追到楼下,他见我态度坚决,想想,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如果我一掌劈碎,书就借给我看两天,如何?余老鸹身材矮小,体型单薄,我坚信他不可能有此绝技,没想这厮发一声吼,一掌下去,居然真把那砖一劈两半。我惊呆了,只好把书借给了他。这种借书的事经常发生在我们之间,彼此都有看过忘了或故意不还的情况,我借过蔡一一本《苦茶随笔》,觉得不错,没还,还借过唐诗人一本尤金奥尼尔的话剧集,经他多次催问,好几年后才完璧归赵。张诗人还没生病之前,找他借书有时太难,有时又很慷慨,后来他犯病之后,直接准备了一摞书让我拿回家,忧伤而深沉地说,书害了我,以后不想看了,全部送给你。我欣喜若狂又有些歉然,觉得有乘人之危的嫌疑。张诗人送我最好的一本诗集是俄罗斯诗人布罗茨基的《从彼得堡到斯德哥尔摩》,那段时间我天天读,有些名句至今能背,“有了鱼子酱谁还要鱼?”,“波波死了,但不需要摘下帽子/你无法解释怎么得不到安慰/我们不能用海军部的尖顶刺穿/一只蝴蝶—只能让它残废。”

后来我在外面认识了很多爱书的朋友,发现他们都不怎么喜欢找人借书,只喜欢自己的书,我很难理解。我的爱好是找人借书,因为总能发现他们独异的口味有可能是我匮乏的。和我相比,他们太慷慨了,颇让我不好意思。于是有段时间,马厂长趁我良心不安,一气借了十来本书,至今未还。看来一个人还是要始终坚持自己的秉性,不要轻易改弦易辙,否则倒头来还是要吃亏。

11.

很多人有乡愁,我觉得我没有。我从未热爱过那个川东小城,太匮乏,一片荒芜,在那里生活的二十多年里,我的思古之幽情从未有机会得到有效宣泄。当然我并非嫌弃它太小,因为直到现在,我几乎热爱除老家之外的所有小城镇,总能找到她们的可取之处。

县城最古老的大概是那圈明清以来的城墙(据说清末大竹的白莲教主王三槐率众攻打县城数日未遂),外面有条肮脏的护城河,东西南北四个城门除了早已拆除的北门,其他三个我有幸见过,这大概就是我们仅存的文化遗迹了。

我就读的小学听说以前是所寺庙——现在想来大礼堂确实依稀有大雄宝殿的型制,只是前门栅和厢房板壁拆得干干净净,台阶下面改成了操场,用于举行重大庆典和每日例行早操的场所。我还记得右偏殿当时用来存放体育用品,有一次我从隔壁(一墙之隔就是我妈上班的公安局大院)翻过去,偷了一个漏气的篮球,在愚蠢地妄图加入校篮球队时,被一个姓黄的体育老师发现并没收。

按风水的说法,北方好像是死门,所以很多年里,公审大会一直在北门校场(兼为二中操场)召开,宣布完死刑判决的犯人直接拉到河滩上枪决。有一年我大概只有几岁,挤在人堆里,远远看见一个刑警用五四手枪射击犯人脑袋,然后一个武警过去用刺刀补了几下,大股鲜血涌出,死者抽搐了几下,再无声息。

西门外有个奶牛场,在我小时候,奶牛场以外就算郊区了,一般不会轻易涉足。有次我妈同事、一个叶姓刑警骑上自行车带我从那经过,冬天早上,看到几头奶牛,浓雾中哞哞叫着,那场面至今记忆犹新。直到上了初中,我才常常经由西门上下学。

东门桥外、大黄桷树下,我记得新华书店曾短暂搬到那里,朝右有条不长的小街,我前面说的“孟中发廊”就在那条街上。南门我们去得比较频繁,因为那是电影院所在,整个80年代,那是县城娱乐中心之一,另一个是相反方向尽头处的川剧团。

从南门城门洞经一座桥往上走不远,就是汉渝路(连接达县和重庆的主干道),对面上几十级台阶是“乌龟背(碑)”,也是一条老街,那对我同样是一片陌生之地,十五岁之前,我很少出现在那里,直到后来小学要好的同学钟政文搬家到那一带之后,我才偶尔涉足。

我活动的区域主要是中街,从新华书店到电影院差不多两公里范围内,最熟悉的有百货公司及其对面的书报摊(属于我小学同学胡芸梅的外婆),门诊部以及衙门口附近的一家私营眼镜店——那时家庭日用品基本上购自百货公司,更不用说还有各种对我们充满诱惑的玩具;门诊部解决感冒之类的小病;书报摊能买到或补齐《儿童时代》、《少年文艺》一类少儿读物;因为我小学就是“四眼狗”了,那家眼镜店因为熟人的缘故,成了我们指定配镜之处。

我记得那家眼镜店最早是一对气质儒雅的中年夫妻所开,男的高瘦、头微秃,戴一幅金丝边眼镜,女的脸微胖,肤色白净,说话轻言细语,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待人接物很有礼貌,有那时少见的知识分子气息,后来他们将手艺传给了子女,生意一直不错。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不知他们是否还干这行?

12.

县武警中队队长谭某某家,墙上永远订着厚厚一叠《求是》杂志,每天练习拳击,时间一长,中间被击打出一个大洞。我和他儿子东娃儿(比我小几岁)也喜欢依样画葫芦,忍着剧痛使劲练上一阵。

我们从老家属院七楼搬到临街新家属院三楼之后,每天早晚都能听到楼上王贤高家传来各种声音,不是玻璃珠在地板上滚动就是铁锤敲打某物(像是核桃),让人不胜其烦。王贤高是我妈同事,高瘦,脸色苍白如肺结核病人。对我们上门询问永远矢口否认,特别不耐烦。他有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儿子,从小到大像老鼠一样悄无声息,也不和我们一起玩,性格孤僻,整个少年时代我都在揣摩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我妈的顶头上司、秘书股股长唐明安据说是个出手不凡的才子,其貌不扬,有个红通通的酒糟鼻,性格粗犷。下班后喜欢留在办公室下象棋,一般这时他会脱掉袜子,一只手在脚趾拇之间细细揉搓,一边深思熟虑一边将手指放到鼻端细嗅,表情相当享受。有一次在公厕,我见他一拐一拐走至尿槽,掏出那玩意儿,一泡热尿撒在受伤的脚上,并告诉我尿是最好的杀菌之物。不过他对人挺热情,尤其对我们小孩挺和蔼,所以多年以后偶尔想起他,我一直觉得他颇有名士之风,不拘小节算不了什么。

给我留下印象的还有当时公安局伙食团的厨师刘师傅,他炒的肉丝、回锅肉、烧白,做的包子、面条,至今想来仍是美味。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出了偏差,或出于对中国人对美食过于夸张习性的反感,我甚至认为他的手艺比现在那些欺世盗名的大厨高明太多。不过那时我家很节约,几乎不让我们去食堂打饭,一日三餐全出自我爸之手,如果工作实在太忙,就任由我那在饮食习惯上一贯因陋就简的外婆操持,以至于经常一个炒白菜、一碗米饭打发一顿。刘师傅脾气有时很怪,对人不理不睬,尤其在窗口打饭时,那表情就像朱耷画鸟,青眼朝天。有时他又出奇和蔼,招手将我们叫入厨房,从屉笼里拿出一个热腾腾香喷喷的肉包子,免费请我们吃上一顿。当然这就像个神迹,可遇不可求。

13.

有一天,我走进伙食团旁边一个房间,一个中年男人趴在桌前画兰草。寥寥几笔,甚是传神。但他真正的工作是木匠,负责维修公安局所有老旧的办公家具。据说他是个在押犯,因为发现老婆与人通奸,提刀重伤对方。入狱之前,他好像是川剧团美工,县城很小,大家都熟识,判得也不是太重,加上木工手艺不错,所以可以在院子里自由出入。他对我们这些小孩都不错,还教我们描上几笔。东瓜哥和他交往比较多,对后来的人生选择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因此可以说,他对我也产生了间接影响。

我现在还记得他的样子,壮实,长相朴素,一看就是血气方刚之人。他出狱后,我们在街上碰到过几次。他骑着摩托,穿着高筒马靴,头发微卷,艺术气质不减。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再没听到他的音讯,像他那样的人应该走得更远,不致把生命虚耗在那个地方吧。

院子里还有个文学青年,好像叫叶鸣。刚参加工作不久,从事文职工作,喜欢写作。我记得他的单身宿舍在山腰公厕旁边,是一栋两层民国别墅似的房子(现在想起来那时院子里保留了好几栋类似建筑),他孤零零独居二楼一间。我记得是个夏天中午,我在那附近孤独游逛,捕捉蚱蜢蝴蝶一类,见他的房门虚掩,壮着胆子推门进去,房间里没人,靠墙放着一张床,旁边是个竹编书架,散漫放着几本书。正对窗户的办公桌上摊开一本书和笔记本。如今我只记得窗外刺眼的阳光照花了我的眼睛,当我蹑手蹑脚准备翻看笔记本,他突然推门进来,满脸气恼。我吓得一溜烟跑出门,从此后见他便躲得远远的。

我妈的同事中有两个美女,和我妈关系最好的那个我不记得名字了,好像是重庆知青,即使从现在的角度看去,她长得也挺漂亮。五官挺拔,皮肤白皙,言谈举止斯文有礼。也许因为某种优越感的原因,她比较高傲,不那么合群,特立独行的样子。她后来嫁给了一个英俊的青年才俊,不久就调到别的单位去了,又过了很多年,听说夫妻俩双双调往成都。

另一个美女似乎是川剧团调过来的,她老公是我们院子英俊的刑警李双全。两口子虽然都是警察,可他们身上却有那个时候罕见的嬉皮气质,是院子里唯一一对让我觉得不那么有“革命”气质的人。我甚至看见他们周末时穿那种大裤脚的牛仔裤在街上闲逛,家里录音机偶尔飘出邓丽君软绵绵的情歌。他们后来生了个儿子叫李西,因为接触得少,没什么印象。

我经常梦见我们刚搬到院子里时住的那个不规则的四合院。我家分了两个房间,爸妈一间,我们三兄弟、外婆住另一间,我们隔壁就是李万胜、邓淑卿(音)两口子(关于他们的故事我曾在小说《闪电轶事》中详细写过),他们有一个女儿,三个儿子,此外还有一个老得神志不清的老太婆。李万胜以前养过警犬,所以他们家似乎总有一两条幼犬,对我有很大吸引力。他们家几个子女中,唯有李家老三(好像叫李浩)继承了父亲的训犬基因,他遛狗的时候有时会叫上我。我们俩在银鼎山公园僻静之处不厌其烦地玩一种游戏:将木棍扔得远远的,然后让跌跌撞撞的幼犬叼回来。那段我和李浩交好的时光如今想来大概有三十多年了,中间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的友情戛然而止,仿佛从未存在过。

关于李家我还记得两件事。一件是他们的大女儿李红有天突然带回一个海军男友,穿着海魂衫和皮鞋,坐在院子里弹吉他。我站在旁边听他唱《大海啊故乡》,小小年纪居然也有了一种大海的柔情。另一件则是他们家老人去世头天晚上,夜里暴雨如注,半夜一觉醒来我听到有人在走廊上走来走去,脚步声直到天亮才消失。第二天大人们聚在一起议论什么,表情肃然。后来我那一向心直口快的外婆终于以睡前故事的方式说出了真相。原来大人们怀疑雨夜脚步声来自弥留死者,至于是幽灵还是亡魂,大家不愿多说也不必要猜测。死亡还好,衰老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我曾亲眼看见邓淑卿及家中保姆,相互配合,联袂在老人拉不出屎的痛苦时刻,徒手从其肛门里掏出一截干硬的粪便。

14.

一大早醒来,我穿上头天晚上父母准备的新装,抓起枕头下的压岁钱,飞快跑到大院操场上。老二和一帮小孩正在放鞭炮——我们的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看见他就像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老二永远起得比我早,这是我童年时代最感疑惑的事情之一。他好像不那么恋床、总是精神抖擞,但我不记得他把那些比我早起的时间都用来干什么了。从小他和我就不一样,很早就表现出运动天赋,长跑、篮球、乒乓球,样样精通。我主要是业余地耍,痴迷于和一帮傻小子在沙堆里淘洞、扔沙包、斗鸡,诸如此类。有时他也参加,但不像我那么满头大汗地迷恋。很快他就加入旁边的成人篮球赛,对我们幼齿的游戏置若罔闻。他左奔右突,运球上篮的矫健之姿更像对我一事无成的羞辱。整个童年时代,我们就像两颗星球,偶有交集,更多时候各自运行在自己的轨道上。

那天早上,我兴奋地加入了他们放鞭炮的行列,不过很快发现,老二根本没动用一分压岁钱,而是把钱紧紧揣在兜里。主要是帮别人放,或看别人放。临近中午,由于我的压岁钱不断用于购买烟花爆竹,已经花得精光,于是游说老二,希望再买些鞭炮接着玩。好容易说动了,他的压岁钱却掉了。他失魂落魄地找遍了整个篮球场,最终一无所获。替他惋惜之余,我竟有一丝幸灾乐祸:这下好了,大家都没钱了。

这种事老二干过不止一回,那时候他真是一毛不拔。可作为一母所生的亲兄弟,我竟不知他妄图将压岁钱存起来作何用途。他对玩具不感兴趣,也不太喜欢读书,临时虽然是我们的共同爱好,但很少自己掏钱,主要是联合作案,盗窃父母藏起来的那些战略储备(一是希望我们有节制,二是用于待客)。所以直到现在,他当时的行为依然是个谜。

老二虽然吝啬,从小到大却不乏欣赏他的女孩——我记得很快上了初中,有个除夕夜,刚吃过年饭,一个叫李小红的女孩来楼下等他。带来一大包烟花、鞭炮,全是打算送给老二的。我既感骄傲(二哥讨女孩喜欢似乎我与有荣焉)又觉惆怅,毕竟这是一种我从未享受过的待遇。在这种复杂情绪的趋势下,我拼命挥霍那些本该属于老二的礼物。璀璨的花火之下,羞涩的老二和因更羞涩而置身事外以致像个陌生人的李小红,给如今的我带来了少年时代关于春节最纯真的回忆。

15.

我和邓总是小学同学,那时他性格比较沉闷,脸也没长开,说不上帅,不过因为整体感觉比较秀气,在全体女生中还是有一席之地。我们关系比较亲密,应该是因为养蚕的原因。那期间,不知谁送了我一盒幼蚕,开始随便一两片桑叶都能应付,随着慢慢长大,桑叶需求量大幅增长,而邓总他爸在畜牧局工作,他家后面就是一大片桑林。于是我经常下午放学后,跑他家附近去采桑叶,有时因为晚了,难免在他家蹭上一两顿饭。因为父辈相互熟悉(我爸的堂哥华明大爷也在畜牧局工作)的原因,他爸还是比较友好。在我印象中,他爸性格有点禁欲系,话不多,总的来说还算温和。那时他妈已经过世了,在小相框里带着笑意看我们。我记得有张泛黄的照片,他妈穿着一件军大衣,扎着马尾辫,很年轻的样子(邓总,不晓得我的记忆是否准确)。他家好像是两(三)个房间连通的,后门出去就是对那时的我们一望无垠的桑林。我们除了往书包里大把大把采桑叶,就是聚众逮猫。这群人应该包括了我小学时代最好的几个朋友,黄建(一个后来在新疆服兵役期间殴斗司令员公子的壮小伙)、舒文浩(从小就是大高个,听说后来成了火电厂的卡车司机)、钟政文(我记得他有一双女人般柔软的手,后来南下深广的IT工作者)以及曾小刚(不知何故,从小他就给我一种时迁之感,后来果然染上吸毒恶习),因为邓总性格比较冷感,他们应该是我介绍给邓总的,不过在彼此还未发展出更深厚的友情之前,邓总就被送往外地读书了。

再见邓总,已是高中时代。因为我们共同的朋友刘铭的关系,我得以进入他们的圈子。那时他已被他爸提前安排进畜牧局上班,我们常常聚在他家弹吉他。他那时已颇有颓废青年的特质,半躺在床上抚弄吉他,一瓶高粱白在我们之间轮流传递。轮流传递的还有吉他,那时我刚上手,除了几曲照本宣科的齐秦,对古典吉他比较生疏,而邓总已经勉强能弹《爱的罗曼史》,对此我还是相当钦佩。不过要前段时间他从成都过来,在我家喝麻了公然表示他技术娴熟,超过90%的吉他爱好者,我认为不符合客观事实。不久我就忙于各种美术培训及文学创作,见面越来越少,直至渺无音讯。

大概年的时候,在成都,我去《西南航空》找编辑沈总玩,出门在美领馆拐角处碰上穿西装、打领带,提着一个崭新公文包意气风发、精神抖擞的邓总,我们互换名片,再度恢复联系。第一次久别重逢相与喝酒,是在川大旁边培根路茶馆大佬三哥刚改建完成的粉红色灯光小酒吧,我们喝得不多,说什么也不记得了,但他乡知己,我们都很高兴。接着我们又发现都租住在一环路东三段,彼此相隔不过三五百米距离,于是又经常相互串门,在楼下巷子的串串香喝啤酒或红星二锅头。到那时我才知道他后来的人生轨迹,告别畜牧局那份无聊的工作后,他去雅安农学院读兽医专业,在那里认识了来自台北的女朋友胖妹,接着父亲去世,再然后回到成都找了份推销医疗器械的工作。邓总不再是过去我认识的颓废青年,很上进的样子。不过他除了工作期间穿得周五正王,待人客气就像所有人都是甲方,其他时候依然保持了我们川东浪子本色,喝酒卖力,很少虚劲,对朋友也尽心尽力,真诚以待。当然和我相比,他还不够疯狂,性格克制,仅就这点而言,我们都还是四十多年前小学一年级的样子。

现在邓总贵为一个刚换奔驰不久的中产阶级,依然定期奔驰成渝两地,以日渐沧桑的容颜和越来越弱鸡的酒量混迹我们之间。人生已然定局,邓总作为一个正面例子(用情专一而艳遇无数,性格散淡而事业成功,好酒好色而虚张声势),在接下来的后半生里,依然、始终、必须是我暗中推许的那种不事声色、指挥若定的川东浪子。

16.

小时候我对电影好像不是特别热爱,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随父母去电影院看过《苔丝》,对里面主仆之间的爱情很难理解,我的困惑在于苔丝既然不喜欢那个男的,干嘛还和他在林子里翻滚。更大的困惑则是《啊,野麦岭》,一个男的掀翻了房间里所有的桌椅,然后扑向一个女纺织工,最后那女的居然也顺从了,这让我特别不舒服,可见从小我就是一个女性主义者,推崇爱情至上,认为原始欲望也应该遵循两情相悦的原则。《少林寺》上演的时候,一票难求,电影院门口一连几天都是万人空巷的盛况。大概读初中的时候,有天下午跑去电影院消磨时间,放的是恐怖片《黑楼孤魂》,而里面居然只有两三个人,吓得够呛。

17.

我在文化馆录像厅看过《火烧红莲寺》,晚上出来,还在旁边汉白玉毛主席像下面转了一圈,周围全是怒放的夹竹桃花,现在想来真有一种小地方的幽独之美。那种美随处可见,毫不刻意,不像成年之后,满眼只是厌倦,感官的麻木让我们丧失了太多乐趣。后来我和好几个女孩分别在毛主席像下面谈过恋爱,其中有个女孩特别乏味,她总是把我们的恋情琼瑶化,入戏太深,但我是个简单粗暴的人,只愿意扮演我自己,每次都匆匆结束约会,急着赶往别的地方和我的哥们碰面。终于有一天,那女孩当面交给我一封信,以幽怨的书面语表达了对我的失望,并提出分手。我如蒙大赦,但依然假装很伤心的样子。可差不多一年以后,再见她,我依然觉得她美,然后我们再度约会,她的乏味依然如故,可能她对我有同样的感觉,于是我们再次分手,从此再未见面。由此可见对恋爱而言,纯粹的感官之美是靠不住的,彼此精神的相契非常重要。

百货公司旁边后来也开了一家录像厅,陈设极其简陋,石墩子上搭着木板,权当座位,但放的全是港台片,八九十年代最好的香港枪战片我都是在那里看的。印象最深的是《神雕侠侣》,看到尹志平奸污小龙女那一集,我特别愤慨和失落,对小龙女怒其不争,可也只能干着急。那段时间的社会空气似乎比较自由,有时会放三级片,但因为周围都是熟人的缘故(有个亲戚开的服装店就在旁边),众目睽睽之下,每次都在最后关头选择了放弃。

第一次看毛片是在一个哥们家,他父母都不在,我们一大帮人坐在客厅里,见他从一个隐秘的地方掏出一盘用报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录像带,小心翼翼放进录像机里。当一对金发男女纠缠在一起的画面出现在屏幕上时,我们都很不自在,但很快就适应了那种氛围,大家开始随意点评,最是平时最寡言少语的人都变成了话痨,其实只是为了表示我们的注意力都不在画面上。所以后来当我看到《阳光灿烂的日子》中马小军和朋友们在公共浴室里用京片子嘲讽其中一个哥们“直了”并怒斥“臭流氓”的时候,我感觉相当亲切。

真正开始热爱电影是90年代中期,我买了一本厚如砖头的辞典,是邓福星编著的西方现代文艺一类,通读一遍之后,大开眼界,从此对《红色沙漠》、《呼喊与细语》、《后窗》、《去年在马里安巴》、《罗生门》、《野草莓》等世界电影史如雷贯耳的片名如数家珍。那段时间我在书店还买了一本剧本合集,里面的《白日美人》、《童年往事》让我感受到了好电影独特的魅力。当然那时候DVD还没出来,这些片子只是停留在只言片语的简介上,很多年后当世面上能随意买到的时候,我反而丧失了足够的耐心。像黑泽明的电影,还是在年之后才真正拉通看了一遍,而小津安二郎,还是留待以后有更宽裕的时间再说吧。

18.

在我看来,《冰与火之歌》——改编成美剧后叫《权力的游戏》其实就是魔幻现实主义。还有现在流行的穿越、玄幻等通俗小说估计和当年我们读《百年孤独》差不多,只不过九十年代我们还没有通俗这种类型,为市场创作的观念为人所鄙薄,大家还努力追求文学性和高雅趣味。

其实在农村,如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乡村,魔化现实主义是真实存在的。有天早上,我一觉醒来,闻到一股呛人的叶子烟味道,还有我爸妈、外婆与人说话的声音。原来老家细毛二爷来访,正向我爸讲培忠大爷溺水而死之后发生的怪事。培忠大爷是我爸的另一个堂哥,在乡下素以性情耿直、助人为乐闻名。那年夏天,一连下了几天暴雨,河水暴涨,有人过桥落水,培忠大爷跳入激流搭救,自己反而被洪水卷走。好几天后,下游某地发现他的尸体。于是细毛二爷和村人过去收尸,打算用担架连夜将培忠大爷抬回来,结果路上发生了非常诡异的事。

他们打着火把夜里赶路,老是听见背后有人尾随跟踪的脚步声,停下来那声音就消失了,刚走几步旋又出现。一路上全是山路,有时还要穿过黑乎乎的林子。那时老家还没通电,漫说荒郊野外,就是村子里,一到晚上也是伸手不见五指。好在那天月色明亮,打着火把,能见度挺高。正因为如此,他们更觉害怕。有一阵他们停下来,打算弄清那声音到底来自何处。在林子边缘,他们放下担架,举着火把四处察看。除了夜鸟的怪叫和月光下明亮的草色,他们一无所见。这时一阵妖风吹来,火把熄了,四周被一种诡异的寂静笼罩,仿佛某种不可知的生物正蹑手蹑脚接近。他们中有人壮着胆子大喝一声:啥子鬼东西!还不现身!(这句是我自行杜撰的)突然从他们身后斜坡传来一连串急响,像某个人慌忙中滚落山下。他们面面相觑,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不约而同抬起担架发足狂奔,一口气跑出林子。好在之后,那声音再未出现,就这样战战兢兢将培忠大爷抬回村里。

时日久远,那天早上很多细节都模糊了,但我始终记得细毛二爷颤抖的语调和不断划亮火柴点烟的声音。当然中间穿插着我爸以无神论者那种惯常貌似冷静的理性追问和细节推敲,细毛二爷自然不具备以神秘主义学说进行回击的能力,他只是尽其所能描述了这件事,并尽可能不让自己抖得太激烈,那毕竟还是初秋时节。

19.

官茅司(川东话,公厕)通往银鼎山那里有个很长的阶梯,快到半坡马路的时候有个院子,我在门口张望过好几次,从未进去过。那大概是个有点年头的院子,里面住了好几户人,不知现在是否还在。我记得有个腿脚残疾的医生住在路口某扇门里,好像是小儿麻痹症所致,生病的时候,我妈带我找他看过。有好几次,我看到他从那扇门里出来,费力地沿阶梯上行。他脑袋很大,走路时总皱着眉头,像在思考什么大事。

官茅司门口有个小书摊,在那里盘踞了好多年,老板出租小人书、武侠和言情小说,坐在那里看好像是五分钱一本,租回家价格则要高一点。我去那里的次数不多,因为公厕味道太大。我最常去的是小学和川剧团之间的一家书摊,多数时间是个中年男子守在那里,有时换成他老婆。小学期间,只要有空,我就去那里读武侠小说。《天龙八部》按章节分成薄薄一小册,我总是读得很快,恨不能马上看到结局。可每读完一本,又有一种怅然之感,因为发现能读的书越来越少。在喜悦和焦虑的双重折磨中,我在那里读完了几乎所有金庸、古龙、温瑞安、黄易等人的小说,梁羽生除了《冰川天女传》,其他没有读过。

在那些快乐的阅读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神雕侠侣》中次要人物程英和陆无双出场的第一章,或许是风景秀美的江南景致让人沉醉,抑或是那天我取书的时候才发现兜里空空如也,但老板允许我下次补上,总之小说中的场景和我身处的现实重叠在一起,深深镌刻在我脑海里。书摊是临时搭建的,顶棚是塑料布,周围则用普通白布围起来,木板搁在几坨石头上就是板凳,久坐让人腿脚发麻。不过我们并不觉得辛苦,人人捧着书,甘之如饴的表情。我对武侠小说的兴趣来自当时一个姓郑的体育老师,因为雨天不能在户外活动,他有一天干脆在教室里给我们讲《天龙八部》。他讲的正是段誉与乔峰初见,在松鹤楼斗酒那段。他的故事给我们打开了另一扇门,至少我听得如痴如醉。这个体育老师当时好像在和另一个年轻的女老师谈恋爱,我常看见他们鬼鬼祟祟分别从教室旁边一个小房间里出来,女老师魂不守舍的样子让我大为不解,因为平时她看上去相当冷血,不太像个女人。

武侠小说让我满脑子都是天涯独行、扶弱锄强的江湖中人。更重要的是,我觉得武侠小说以一种更经济的方式帮我理解了课本中那些抽象的唐诗宋词,或者说提供了一种更完整意义上的中国古代场景。我甚至上课时提笔模仿武侠小说,写满一张就递给同桌的谢娜。由于我不仅写了武侠,还自作主张加入了爱情的元素,谢娜常常读得满脸通红,但她总是催促我快写下一页。每当这个时候我都非常得意,因为我杜撰的那个世界居然也能打动人。谢娜不仅是我同学,我们还住同一个院子。他们一家好像是从新疆迁回来的,她爸是政工科的一个干部。有时她会穿那种很艳丽,有西域风的花裙子,看上去像个新疆女孩。她的家教好像挺严,很少出门玩。她们家住七楼,有时我们跑到对面相同楼层的甘涛家喊她,好半天才露出半个脑袋,沮丧地对我们摆手,表示不能出门。我们继续游说,直到她妈老不高兴站到窗前狠狠瞪着我们,我们才一哄而散。

20.

那年夏天,我去城外双河口游泳。回家路上,在尘土飞扬的公路边看见一具男尸。

天气炎热,尸体略呈腐烂。一顶草帽盖在他脸上,看不出他死后的表情。

我光着膀子站在那里,一点也不觉恐惧,就像那是一根被人遗忘路旁的圆木。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见尸体,我像所有唯物主义者一样冷静。那是与我没有丝毫关系的一次死亡,身边车来车往,一切营造死亡恐怖气氛的因素皆无可能。公路对面是一家木材加工厂,门内宽阔的院子里码放着整齐的木材。

两百米开外,经过一座桥梁,医院住院部。

后来我见过各种尸体。好在死者多半寿终正寝,即便盛年早夭,也保持了身体的完整,看上去不那么让人害怕,唯一有个脆弱的堂哥,和老婆吵架负气自杀,以他并不擅长的一口气灌啤酒的方式,吞下一瓶农药,驾鹤西去。在成都九眼桥附近的安乐堂,工人拉开冰柜,将他冰冷的尸体展示给我们看。大概前面经过整理,堂哥没有想象中的狰狞,入睡般平静。他生前是个和善的人,气质略带一点我们家族血脉共有的腼腆。我认为正是这点害了他,敏感、好面子,遇事要么隐忍不发,要么冲冠一怒。

我们家族的男人总不能与整个世界好好相处。

外婆去世在家里,之前多年卧病,弥留之际,慢慢收缩成一个干瘪的小人。好像她正通过一扇隐秘的门跨入另一个空间,我们所见,只是她过去身体的一部分。我亲眼目睹了一个人怎样从世界隐遁,好似电影里某个事物消失的过程被放慢,以便让我们熟视无睹,消解那洪水滔滔的惊心动魄。

外婆生前最宠爱的一个侄儿,将她揽在怀里,直至声息全无。那是亲自指定前来为她送终的一个亲人。外婆性格乖僻,但善良,似乎了解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害怕死亡来临之时,我们无法应对。的确如此,我们对死亡束手无策。一片沉寂之中,唯我妈以一声长泣,宣告外婆与我们从此阴阳两隔。

我还没想好死亡是怎样的一件事,也不想讨论。我觉得我是可以再活年的,当一个人怀着这种强烈的生存意志被死神收割之时,死神恐怕也会因内疚而下不了手吧?毕竟“他如此热爱生命,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

21.

邻居黎四娃子少年老成,总以一米六几的个子随便泡三大中学一米七以上的校花。那时我们总以三人行的组合一起玩,当然主要是他玩,我在旁边看。那时玩法很奇怪,比如有一次他突然叫上我,坐车出城到芭蕉河的搪瓷厂,在对面光秃秃的山上玩。怪石嶙峋中,他俩依偎在一起,你拍拍我的肩膀,我拍拍你的大腿,就那样拍了一个下午——我要么看看风景,要么看看他们,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还有一次,我们三在一个房间里,那里有相对而放的两张床,他们坐对面,我就绿门绿眼盯着他们,像个眉清目秀的看守。为了显得自己不那么傻,时不时还得若有所思望望窗外(我真想穿越回去看看我脑子里当时都在想啥子)。那女孩比较高,坐床上比黎四娃子高了半个脑袋,且生性高冷,即使调情也给人不怒自威之感,这就显得后者像始终在撒娇或一直无理取闹。他们其实也没做什么,但好像必须要有个旁观者,亲热才有意义。这样一想,我心里又升腾起一万匹草泥马。

生在小地方,见识有限,对女性美的认识全来自电影电视。有段时间,上学路上老碰到一个女生,总觉她酷肖碧姬?芭铎(可见我们的感官多么不靠谱),哪怕绕上一段路也要多看一眼。很多年后,路上远远再看到她,不禁批评当年的自己脑壳很打铁。

还有个女生,因身材微胖,又剪了齐耳短发,我力排众议单边主义认为她有虚虚眼周海媚的神韵,本不喜欢晨跑,因为只有晨跑才能碰上她,以致整个暑假没睡过懒觉。

北门外还有个女生,每见总是长发飘飘,香气四溢,脚踏祥云般飘过台球室、杂货店、小饭馆。她同时兼有愤青的怒气冲冲,撅着嘴,对我竭尽全力的英俊报以恶狠狠的眼神。得不到回应让我一度赌气不再看她,但作为美的幻影她始终存在,这让我情绪糟糕,嘴角长了一颗燎泡。

年轻时我们克己复礼,为美和爱受尽折磨,还为柏拉图的纯爱击节叫好,以为从某个角度领受了崇高,现在想来其实没有必要,生命短促,爱欲美好,对爱情的追逐即使失败也是对时间的一次胜利,更不用说当女人为虚荣冲昏头脑,走投无路,完全有可能会蒙头蒙脑撞进你怀里,就像那些寒夜里为路灯所惑的笨鸟。

22.

我觉得几乎已经穷尽了对老家的记忆。还有些东西不想写,不愿写,一是无聊,二是无趣。其实人生大抵无聊,我们总是虚饰、美化,给它意义。比如一日三餐,美食都是相对的。饿得眼冒绿光的时候,一碗面解决一切,其他都是排场。我不认为美食有何文化意义,更与时尚无关,谈这些其实都是谈生意。还有爱情,那其实是一门身体的学问,年老永远向往年轻,年轻的则渴望饱满而怒放的,在身体的驱使下,我们的大脑分泌更多多巴胺,导致我们情绪不稳定,狂喜、沮丧、失望,世界时而灰暗时而阳光灿烂,患得患失。婚姻、承诺以及身体不可避免的残缺、衰老,终将终结爱情。爱情没有终极形态,不过是一团烟雾般的存在。所以年轻人一定要珍惜当下,尽情享受多巴胺——这生命的慷慨馈赠。时间一到,一切都会消失。

当然我不否认精神之恋,所谓“有趣的人”肯定是有的,但有趣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怎样才能达到有趣?这一刻有趣下一刻未必,有趣就像高潮,可遇而不可求。因而我们的生活主要由无聊和无趣组成,勘破这一层也未必能带来智者的快乐,他们会陷入更大的虚无,罗素和萨特也不快乐,毛姆叔叔佯装快乐。在这点上,我觉得佛教是有意义的。他们认为生命无所谓快乐还是悲伤,每天应对潮水般涌来的具体人事本身才是生命的意义,当然他们似乎也有一个终极,那就是对涅槃寂静的追求,肉身和精神进入空无的境界。他们反复描述这种境界的大喜悦和大圆满(当然连大喜悦和大圆满都是空,是虚无,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述方便)。其实那不就是生命形态的彻底消亡吗?本质上所有的生命都注定要消亡,我们只是怀疑和杜撰生命将会以某种形态继续延续。这又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我们将轮回转世,以有情生命何无情生命的具象存在于世;另一派认为我们将不再转世,而是住于“虚空”,直到永恒,这难道不是人类对宇宙有限认识的虚妄和理性的妄想?

我们懂得万物皆空的道理,却不能放弃,因为那将导致对生命的自戕。自杀被视为懦弱者的行为,主动退出生命游戏,洪水滔滔与我无关,我连旁观的义务都没了,更何况精神的困境和苦闷。可生命毕竟是美的,“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月下独叹不美吗?“人间正道是沧桑”不美吗?痛并快乐才是生命的本质。所以朱耷画鸟是快乐的,石涛游于山水是快乐的,他们在现实与想象中找到了一种阻隔,一种“断”,一种上帝视角或心境。无法之法,勉力而为,强提一口真气努力活下去吧。

夏天的

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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