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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食用、经营利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重点对农贸市场、餐饮酒店....

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惩非法猎捕、采集、交易、运输、寄递、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清风行动”工作方案,新化县林业局持续推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5月24日至25日,新化县林业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风行动”,重点对农贸市场、餐饮酒店、渔具商店等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食用、经营利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24日,执法人员在新化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广场上的大巴车中(吉首至新化)查获大王蛇、乌梢蛇40余斤,猪獾一只,果子狸一只。25日,在坐石乡集市查获野生蛇类30余斤。收缴的野生动物全部移交至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进行野外放生。

新化县林业局再次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认真履行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举报义务。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以“清风行动”为契机,加强野外巡护,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拒食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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