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湖南一仓库藏75公斤活体蛇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周辉霞)此次疫情发生,人们高度审视食用野生动物的这一陋习。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打击。今天,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批“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查处,体现了监管从重、从快打击查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被立案查处的经营户卖的啥? 黄鼬、竹鸡、竹鼠、猪獾、大黄蛇、乌梢蛇等等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四起,涉案地包括桃源县、绥宁县和祁阳县。 桃源县查处的两起案子中,一起是在漳江街道姚公潭村地域谢某家里,当地执法人员在其家中现场查获死体黄鼬21只、死体竹鸡24只,竹鼠3只、死体斑鸠2只、野鸡1只、猪獾1只。一起是在该县桃花路农贸市场内曾某经营的门面上,执法人员在其仓库查获死体黑蛇条、野猪肉5斤、死体环颈雉22只、死体野兔1只、死体鹧鸪鸟2只。 绥宁县龙伍妹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品案中,执法人员查获的野生动物有:干七彩野鸡3只(重量0.kg);2、干青蛙2.4kg;3、干黄蛙12包;4、野山羊半只(重量0.98kg)。 执法人员在祁阳县顺意海鲜水产店及仓库执法查获的,则全是活体蛇,包括大黄蛇62条(活体)46.5公斤、乌梢蛇44条(活体)28.5公斤,共计75公斤。 违法经营户受到怎样的处罚? 贩卖野生动物从重、从快查处、处罚 重典治乱,从重、从快查处,是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违法行为的态度。桃源县的两起案子的当事人,均因构成非法经营省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被当地林业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元到元不等,被没收的野生动物和腊制品也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填埋处理。 祁阳县顺意海鲜水产店当事人无法提供大量活体蛇的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野生动物蛇实施了现场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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